加强噪音环境监测,河南开启加速“降噪”模式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2417
广场舞扰民、机动车“炸街”、居民楼装修……噪声污染“充斥”在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两个月之际,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法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对河南开启“降噪”模式后的现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介绍。
会议指出,噪声污染面多点杂,既有来自生产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也有源于生活的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据省生态环境厅统计,去年我省12369投诉热线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73949件,其中噪声投诉案件33280件,占比45%,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2021年,全省实施噪声污染治理企业1424家,投入治理经费近2亿元。18个省辖市(区)均划分了声功能区,9个市按照要求完成了声功能区划调整。
会议要求,在坚持“超标并扰民”的判断标准基础上,新噪声法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扰民的情形纳入噪声污染范畴,并将防治范围由城市扩展到农村地区。同时,将工业噪声的范围从工业设备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纳入交通运输噪声管控范围。
会议强调,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郑州市为试点,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源调查,逐步摸清我省噪声污染特点和成因。同时,不断完善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在线监控,建立噪声监测省级网络平台,在2024年底前,建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来源于郑州广播电视台会面客户端)